Friday, December 14, 2012

周强卸任湖南人大常委党组书记 能力受质疑



http://www.creaders.net  2012-12-14 09:31:26  多维  [0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12月14日发布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一职人员调整信息。通知称,经省委研究同意,  周强不再兼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由李江接任。
此前曾任湖南省公安厅厅长的李江,在2011年1月被补选为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3月被免去公安厅厅长职务。
  按照程序,周强卸任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后将卸任省委书记一职。
  此前有分析称,周强因其“法治湖南”理念被认为将在卸任湖南省委书记一职后担任中国最高法院院长。但是湖南永州“被逼卖淫幼女母亲唐慧喊冤被劳教”事件,李旺阳离奇死亡案件,几将周强的“法治湖南”击成碎片,这也让观察家们对周强的执政能力产生质疑。
  周强出生于1960年,为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现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他是目前中国政坛三个60后正省部级领导干部之一,另外两个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和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三人均被誉为中国的政治明星之一。
  周强在1985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分配到司法部工作,开始从政之路。此后,历任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3年曾短暂在深圳市司法局挂职,担任局长助理;6个月后回到司法部机关,出任办公厅副主任、兼部长办公室主任,成为时任部长肖扬的秘书;为日后政坛的起步,奠定了基础;两年后,即升任法制司司长,时年35岁。
  5个月后,周强被推荐到中共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在此期间,周强被宣布任命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7年,升任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一年后,接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
  2006年,已在共青团中央工作十余载的周强终获外放机会,出任湖南省代理省长。2007年2月3日,在湖南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当选湖南省省长。2010年4月,在张春贤调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后,周强接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
  周强在湖南推行法治治省数年,期间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法治四部曲,当地媒体称之为“开创全国先河”,“赢得了业内外的一致赞誉”。湖南官媒红网甚至声称“‘法治湖南’的经验表明法治建设也是生产力”!
  2012年年初,身为湖南省委书记的周强谈到加快法治湖南建设之时,曾高调宣称,“抓法治,就是抓科学发展,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抓社会管理创新,抓民生,抓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要运用法治的方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在周强的“法治湖南”凿凿之言下,湖南却先发生“李旺阳莫名死亡港民借七一游行施压胡锦涛”,后发生“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其母泣血喊冤被判劳教”的事件,这让观察家们怀疑“法治湖南”是否产生了成效的同时,也对周强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
  虽然说湖南的这两起事件追究起来都是政法委的责任,然而,作为掌控全局的省委书记,周强亦难辞其咎。况且周强自己也说过:“建设法治湖南,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有分析人士甚至认为,被认为是中共第六代接班人选而被寄予厚望的周强,显然缺乏现代执政意识和社会管理创新,难以称得上“称职”,而上述事件也将成为他的负面标签,即便他已采取亡羊补牢的方式进行补救。
  有政治观察人士认为,中共官媒人民网和新华社都纷纷出声指责永州案件,说明湖南已经引起中共党内高度关注,甚至已经引发高层对湖南最高领导人周强的不满,而这也势必会对他的政治前途产生影响。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