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6, 2012

广州:政府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不得超出议题范围



    
    来源:京华时报
     

    广州市政府透露,为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广州市政府将从12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次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40分钟,每个发布人对议题的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每个问题不超过两分钟。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将从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中选取议题,并以广州市政府名义在市政服务常务会议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发布相关议题信息。议题应重点围绕广州市的工作部署、涉及民生的决策、阶段性重点工作、舆论关注的社会热点等内容。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一般由广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担任;发布人由市政府常务会议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新闻发言人担任。发布人的发言稿,一般包含三部分:一是简要介绍文件制定的背景、意义、依据(100字左右);二是重点介绍与市民关系密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内容(800字左右);三是简要介绍实施计划或措施(100字左右)。发言稿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除发言稿外,新闻发布会要提供新闻资料,介绍议题具体情况,也可对发言稿进行扩充,内容具体翔实,篇幅、篇数不限,可附文件、解读材料、图表、手册等。
    
    《办法》规定,在记者提问环节,媒体记者要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提问,并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媒体名称。每次只提1到2个问题,问题不超出发布议题范围。省、市属媒体连续三次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将中断该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资格。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将在每场新闻发布会前,向部分媒体发放评价表,由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资料的质量、回答记者提问的质量、发布人仪表仪态等方面,逐项对议题主办单位作出评价,并在新闻发布会后由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回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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