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2, 2012

北大院长被指奸淫服务员 相关酒楼已派专人处理

 
   
    来源:人民网
     (博讯 boxun.com)

    昨天,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网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系主任在餐馆有苟且行为。
   
    目前,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回应称北大并无邹恒甫所说的事,北大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争议事件

前教授爆料引发网友关注
   
    昨天上午9点,前北大经济学一级教授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爆料:“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暴。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消息发布后,立刻引来网友的关注和转发。
   
    随后,邹恒甫又爆料说:“北大芍园餐厅和其它北大内酒店的服务生有多少开后门上了北大的学位班?”同时,还直指北大的学术腐败和公款吃喝之风盛行。
   
    不少网友表示邹恒甫的爆料让人震惊,有网友发微博希望北大能站出来,就此事展开调查,以向社会说明情况,而非急于否认。
   
    对此,光华管理学院的副教授陈玉宇发微博称邹恒甫此举为“操弄词汇,故意泼粪”。
   
    因为“他说的是北大院长只要看到漂亮女服务员必然下手奸淫。这是个假设,并非捏造事实诽谤。”他评价邹恒甫此举“为不能进光华,可谓着急加恼恨”。

记者追访

北大发言人反驳指责相关酒楼已派专人处理
   
    北大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在得知此事后,对媒体称,北京大学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极端不负责任,让人匪夷所思”。对于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事情,邹恒甫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
   
    随后,蒋朗朗发表声明,北大“并没邹恒甫所讲的事,邹曾经受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后没有被续聘,无论何种原因,一个受过教育的人,不能罔顾事实更不应该颠倒黑白。对于他不负责任的攻击,请媒体朋友客观冷静、明辨事实,欢迎大家关注北大的发展。”
   
    邹恒甫在看到此段发言后,连发几条微博称,蒋朗朗并没有对全北大进行仔细调查。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蒋朗朗。他表示,目前的回应就是这段声明,因为他在外地,上网并不方便,对事件的最新进展尚不清楚。
   
    记者今天上午来到邹恒甫在微博中提到的梦桃源湘粤酒楼北大店。
   
    总经理助理黄小姐称,老板已经跟店员通知了这件事,但是目前有专人在处理,其他情况则不方便透露。
   
    根据大众点评网,该店的人均消费是103元。

旧时恩怨
   
    2007年,邹恒甫收到时任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的张维迎的信,表示因其“很少到校上课”而将他辞退,邹恒甫随即在博客上发文章称被开除是遭张维迎报复,并向当时的教育部部长周济发公开信抨击学院。
   
    但也有老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邹恒甫多数时间不在学校教书,却拿着全额工资,对其他老师不公平。
   
    2007年8月6日,北京大学人事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不再聘任邹恒甫博士为北京大学教师。

-简介
   
    邹恒甫1962年5月20日出生于湖南,武汉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个哈佛经济学博士,现为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经济增长理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通货膨胀和美元化问题、对转型性经济的研究、收入分配。
   
    因曾经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将矛头直指张维迎、陈志武等而饱受争议。
   
    不得不承认,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是一个“猛料”,绝对吸引公众眼球,如果邹恒甫此言不虚,那么,这将是北大的耻辱!
   
    面对邹恒甫的指控,北大方面断然否认,称“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诋毁或诽谤的权利。如果北大此言不假,那么,邹恒甫的此番“爆料”,显然对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构成诽谤,也对北大构成诋毁。当事人有权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对邹恒甫提起诉讼,北大当然也可以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责任!
   
    据了解,邹恒甫曾经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此后,邹恒甫迅速将矛头直指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等人。虽然邹恒甫炮轰张维迎等人的火药味很浓,其“炮火”也很猛烈,但这尚属于学术之争,并不构成人身攻击,对被炮轰者的名誉也没有构成伤害,应该是被容许的,也是自由的。
   
    但是,此番“奸淫餐厅服务员”的爆料,却绝对“生猛”,比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更有威力也更吸引眼球。一方面是此番爆料并不是虚晃一枪,而是以“事实为依据”将矛头直指某些人,另一方面,则是爆料之行为如果属实,当事人显然违背了师德人伦,触犯了法律,应该被追究相关责任!
   
    但是,“文攻”不能变成“诋毁”,作为曾经的大学教授,邹恒甫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其指控并不是“诋毁或诽谤”,北大应该进行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果查实邹恒甫所言不假,应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将这些害群之马清理出北大校园。但是,如果经查证,邹恒甫的奸淫指控并不存在,那么,就应该动用法律手段,追究邹恒甫的法律责任,给其一个教训。而邹恒甫若被证实是“诋毁或诽谤”,那么,其个人信用无疑也将丧失殆尽,今后,他的话将变得一文不值!
   
    其实,查证邹恒甫是否是“诋毁或诽谤”并不难,既然是他举报,他就应该向有关部门提供可信的证据或线索,如果不能自圆其说,那么即可认定其为“诋毁或诽谤”。因此,无论是从维护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的名誉,还是从维护北大的声誉来看,北大都应该对邹恒甫的这番言论提起法律诉讼,让法律还众人一个公道,也还北大一个公道。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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