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9, 2011

人治是靠不住的

   
    导语:在蒋经国去上海的时代,人治已与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作为法治的敌人,人治不仅累人累心还于事无补。
     (博讯 boxun.com)
    1947:火烧老道
   
    1947年夏天,北京白云观的封条启封了,新方丈升座了,笼罩在这座千年道观之上的阴霾慢慢散去。
   
    进入民国,国运乖舛,作为全真派龙门祖庭的白云观虽然盛况不再,仍然不失“天下第一观”的美誉。遗憾的是,一个火烧老道的惨案,让白云观的声誉跌入谷底。很多年以后,白云观当家人被同修的道士活活烧死的历史,依然是段惭愧的往事,从唐朝说到解放后的重修白云观记事碑,还有意无意地隐匿了这段“家丑”。
   
    “家丑”发生于1946年初冬时分。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月亮的夜晚,几个道士按照预先设计的方案,破门而入,闯入安世霖的卧房,一把石灰粉末蒙住了他的眼睛。刹那间,加害者将绳索套向他的脖颈,不由分说地将他拖到方丈院内。
   
    安世霖是白云观的当家人,主管宗教团体登记的社会局的登记簿上,他的职衔是监院、代理住持。在北京宗教界,他是一个很受重视的人物,大军阀吴佩孚发丧时,法事就是他做的。没有证据直接证明他的道风如何败坏,我们知道的是,生前,围绕他的争讼,从庙产纠纷到派系冲突,断断续续,从未停歇,搞得白云观乌烟瘴气,人心惶惶,最终引来杀身之祸。
   
    绳索套住脖子的安世霖意识到灾祸临头,他想讨饶。然而,身陷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谋杀,几声讨饶岂能逃过此劫。方丈院内,木柴已经堆放整齐,加害者往他身上泼洒煤油,一个道士点燃了一炷香,而后朝他扔了过去,火焰腾地蹿上夜空。可怜的安世霖,和另一个道士,他的副手,在腾空的烈焰中往生了。
   
    今天,和风旭日中,漫步于北京白云观,你难以想象,这个恬静优雅的清修之地,曾经发生过如此不忍想象的惨剧。
   
    待到一场大雨浇灭了现场,主谋者召集不在现场的道士,订立攻守同谋,告诉大家,安世霖和他的副手不守太上清规,妨碍风纪,被执行家法火化,乃罪有应得,大家应该众口一词,以集体的名义做出处死安世霖等两人的决议。或者忿恨于逝者,或者忌惮于生者,或者两者兼而有之,36个道士在决议上签字摁手印。
   
    继而,主谋者拿出事先写好的告示,张榜于大殿,里里外外颇似法院死刑判决书的告示,详述了安世霖和他的副手的七条罪状,而后援引太上清规第一条之规定“凡奸盗淫邪败坏太上之法纪,坏列祠之宗风者,架火焚身”,遵照这一条,这两个人都是道教败类,死有余辜。令人不解的是,主谋者还给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发了封航空快件,向内战中疲惫不堪的领袖报告他们的“家事”。
   
    几番折腾,天亮了。主谋者怀揣道士们集体签名的投案自首书,前往附近的警察局投案自首。警察局长闻之大惊,除了点火的那名道士潜逃之外,35个道士很快被缉拿归案。
   
    开庭那天,道士们竟然面无惧色,有的还笑容满面,像个胜利者。审判过程中,给道士们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律师坚认,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一起流血的宗教事件,太上清规是道教历史上贯彻千年的家法,政府不曾明令禁止,意味着太上清规是合法的,相应地,道士们执行家法也是合法的。
   
    法官们显然不会采纳这样的辩护意见,除了18名签名摁手印但没参与杀人的道士被宣告无罪,其余道士一审被判共同杀人,3名主谋者被判无期徒刑,余者分别处以4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道士们觉得委屈,即刻上诉,河北高等法院改判3名主谋者有期徒刑10年,其余道士也都逐一减刑。
   
    这件事,在当时的北京城,并未掀起太大的波澜,智识阶层的注意力全不在此,他们在乎的是美军士兵强奸北大女生,引发学生游行要求美军退出中国之类的政治风潮,火烧老道在精英眼中,只是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很少有人将之引入宗教信仰自由的语境下,从政教分离的原则出发,讨论如何协调宗教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冲突。
   
    宗教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法之外的社会规范,在无国家法可依的时代,像太上清规这样延续千年的习惯,是被当作法律来遵守的。最大程度地尊重宗教习惯法,尽可能地减少公权力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干预,是现代社会所主张的政教分离的要义。人类历史的经验早已说明,公民对政府干预宗教信仰自由的容忍多一分,政府迫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机会就多一分。因此,美国和德国一方面肯定应征入伍是公民的义务,另一方面同意部分公民可以基于“不杀生”的宗教信仰而放弃保家卫国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个对道士们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多少是有一点见识的,他的观点并非一无是处。
   
    但是,尊重宗教习惯法,不等于照单全收。要不然,一个个宗教团体,就会变成一个个各自为法的无政府社会。迄今,世人已经意识到宗教习惯法和国家成文法之间需要平衡,但是,平衡两者关系的黄金分割点还没有找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只能笼统地说,宗教习惯法不能违反国家成文法,也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事实上,一旦落实到个案,这些笼统说说的原则,往往大打折扣,即便火烧老道超出了公权力能够容忍的底线,法官也没有按照世间法完全来真的,否则,法院就不会从轻发落最高只判他10年徒刑。
   
    1948:经国梦破
   
    这段日子,夜读美国传记作家陶涵的《蒋经国传》,常于作者不经意的文字碎片中,发出一个读者的声声叹息。比如,1948年年底的某一天,宋美龄看着面面相觑的蒋经国和孔令侃,对他们说:“你们是兄弟,没有理由互斗。”
   
    这句话的背景是蒋经国奉令去上海打击投机倒把。
   
    1948年8月20日,蒋经国奉父命抵达上海,以上海经济管制督导员俞鸿钧副手的身份,推行经济管制,挽救病入膏肓的经济败局。对于上海人来说,头号敌人不是共产党,而是通货膨胀物价疯涨。当一包米两个月之内涨10倍的神话一再成为现实,国民政府决定实行经济管制,禁止物价上涨,推行币制改革,他们要求老百姓交出所有的金币、银币和旧钞,换取新钞“金圆券”。
   
    不辱父命的蒋经国发出公告,号召市民检举奸商,打击囤积居奇者。昼夜检查,雷厉风行的蒋经国,很快将财政部的一位官员、上海警备司令部的两个军官,丢入司法程序,进而被判处死刑,蒋经国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部分市民称为“蒋青天”。
   
    “蒋青天”的确不是吃素的,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他在半个月之后,就摸了上海滩的“经济老虎”、黑帮头子杜月笙的屁股,抓了他的儿子和外甥,杜月笙找到自己的把兄弟蒋介石,大是大非面前,蒋介石没给杜月笙面子。于是,杜月笙将了蒋介石一军,提供了孔祥熙的儿子、宋美龄的外甥孔令侃的公司涉嫌经济犯罪的证据。
   
    当蒋经国遭遇孔令侃,刚刚树立“打苍蝇,更打老虎”形象的蒋经国,一下子由武二郎变成武大郎。他这边逮捕了孔令侃公司的几个职员,那边宋美龄就赶到了上海,以“手足”的比喻,迫他网开一面。于是,孔令侃在交付500万美元之后,远赴美国,给蒋经国留下一个“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负面形象。
   
    黯然神伤的蒋经国,又一次地证明“青天”是靠不住的,人治也是靠不住的。
   
    人治,在中国历史上是个长期存在反复存在的现象,去过河北易县参观过清代雍正皇帝陵墓的人们,可能记得陵墓大殿上的那副对联:以一人治天下,普天下为一人。这副对联传神地道明了人治的实质,就是个人专制。哲学家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人治在中国历史上盘桓数千年,不但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也有稳定社会的正面价值,尤其在靠天收的农牧时代,将自己的命运交给青天明君交给贤人之治未必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然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在蒋经国去上海的时代,人治已与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作为法治的敌人,人治不仅累人累心还于事无补。
   
    人治的重点是人对人的信任,而不是人对法制的信任。蒋介石最初并不想派蒋经国去上海,考虑到经济管制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管住觊觎“国难财”的上海富商权贵,他又不能不派蒋经国。上海的富商权贵是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能否战胜他们,蒋介石没有信心,但是,军事上的节节败退堵塞了所有的退路,他只能赢,不能输。输了,民心就会丧失殆尽,最后的溃败将不可避免。事关重大,派人都不放心,唯有自己的儿子,尽管这个使命可能会让儿子遭到忌恨,从而葬送前程。
   
    简单地将上海经济管制的失败归咎于人治大于法治,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中,一定会失之偏颇,可是,将历史的坐标前移到辛亥革命,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算,我们便会发现,蒋介石和他领导的国民党虽然打败了军阀,从形式上统一了中国,却未能借助法治的力量,将中国变成法治国。
   
    蒋经国也没有葬送前程,他在兵败台湾之后,成功地接过了父亲的权杖,为台湾岛日后的法治奠定了基石。无从得知,蒋经国是否汲取了父亲的教训,是否从继母宋美龄“你们是兄弟,没有理由互斗”的劝诫中体悟到什么,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在他为台湾岛奠定法治基石20年后,陈水扁“总统”和他的家人因为经济犯罪受到了公正的审判。蒋经国泉下有知,会露出会心的微笑吗?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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