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5, 2011

高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25日指出,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
     (博讯 boxun.com)
    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胡泽君在会议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新动向,突出打击重点。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涉足民生领域、强占各类市场的黑恶势力犯罪;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插手选举、欺压百姓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
   
    胡泽君指出,坚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查处破坏县乡换届选举、重大责任事故、侵害民生民利、执法司法不公等职务犯罪案件中,注意发现和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对发现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投诉、举报的渠道,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胡泽君强调,要积极开展重点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体系,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要注重依靠群众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打防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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