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参与 作者:张兆林
近来,艾未未发课公司被罚1522万巨款,此事一时轰动全国及至海外。一个注册十万元的公司,以经营到如今恐怕连1522万元的营业额都没有,地税局的罚款够严厉、够夸张。我国对有“偷漏税”行为如此处罚,不知情者还为这是个充满“公平、正义”的国家呢! (博讯 boxun.com)
由艾未未的“偷漏税”风波不得不使我想到发生在中国大地上各种暴力拆迁案件!仅今年官方报道的就有11起付出血泪和生命代价的著名暴力拆迁事件。可我们从未听闻政府对暴拆者处以任何经济上的罚款……
毫无疑问,开发商的背后驱动力就是金钱作祟,而这巨大的经济效益驱使他们不惜使用武力来占领百姓的房屋和土地,在上海就有两个最典型的受害者案例。
上海访民毛海秀女士,家中房屋遭遇强拆,丈夫王荣庆为抗议其行径当场服毒,妄图以此来阻止暴拆,捍卫祖传古屋。然而政府不但不救治王荣庆,还讽刺其喝的是可口可乐!最终因为时间上的延误导致王荣庆当场死亡!如今,古宅的房产土地证仍握在毛海秀手中,可开发商早就造好了高楼大厦,获取了暴利。这样的行径比起“偷漏税”不知严重到何种程度,最起码艾未未没有伤害他人生命,然而伤害了他人生命的开发商却丝毫没有被处以罚款!
第二个案例是上海访民艾福荣,拥有祖传房屋600平方米,在上海经营一家私人旅馆,全家过着幸福的小康生活。在被遭遇暴力拆迁后,上访申冤8年无人理睬,讽刺的是唯一理睬的便是公安的行政拘留!与毛海秀一样,土地证仍在艾福荣手中,而他们的土地上也早已被开发商盖上了十五层的高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赫然写着:“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严格按照法律条款执行,地税局该罚这种暴力拆迁公司多少款项呢?
在别人登记的土地上,强拆他人房屋,霸占他人土地盖上高楼来获取巨大财富!开发商居然可以在该土地上办出新的房产证,来卖给其他人享用。我们不禁纳闷,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原来登记的房产主人,还是保护如今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得来的房产主人呢?!如果法律能保护新房产的主人,那么原先登记的房产主人为什么得不到保护呢?是否暴拆抢劫的行为可以改变国家法律?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上述两张盖有依法登记的房产证作出司法解释:法律到底该保护谁?!
套用现今我国政府颁布的问责制,国家地税局能否说说为什么不对用暴力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商处以严厉罚款,而对一个仅仅注册十万元的发课公司处以1522万元巨资罚款?我国政府不是天天在叫嚣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更何况发课公司的法人是艾未未的妻子,可如今为何要让艾未未付出81天的失踪代价呢?这样,地税局也能作出解释吗?!
这样看来,就是因为地税局对暴拆公司的无视与放任,才会导致如今无数百姓的悲剧!现被暴力拆迁人艾福荣在国内无法讨到说法,只能远涉重洋来到美国联合国门口抗议、申冤。这是聚集着全国数十万维权者的缩影,是一个中国访民站在了抗暴维权的最高阵地,既显示了他的勇气也感叹着他的无奈和辛酸……
如果地税局当真行政作为,让暴拆公司也遭到与艾未未一样的罚款,中国还会有那么多的暴力拆迁吗?全国还会有无数起暴拆流血事件吗?人间还会有那么多悲剧吗?显然,法律面前人人不能平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些就是现实中国最真的写照!我只能感叹:悲哉,我的同胞们!
中国冤民大同盟总干事:张兆林
2011-11-10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