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4, 2012

评胡锦涛的“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还是“以人的尊重为本”/陈智淙

胡锦涛版的“以人为本”是不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观点

   
     陈智淙 (博讯 boxun.com)
   
     八年前当胡锦涛接掌中国共产党党政大权之际,2003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 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从此“以人为本”的口号风靡大江南北。在中共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写入了党章,成了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
   
     据讲,胡锦涛明年就要卸任了,故现在也到了对此一口号作出总评的阶段了。
   
     这里我们可以先用 “无的放矢” “哗众取宠” “来路不明”这三个成语来作一概括之。
   
     什么叫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呢?那就是主要指对社会发展有根本意义的政治制度上的改革。比如说在选举制度上从全国实行自己选自己的所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转变为实行普选制,全国人民直接选举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比如说在宪政上从目前的实行自己审查自己的由全国人大会议主持违宪审查制度到如同俄罗斯那样专设全国宪法法院来独立的主持违宪审查制度,又比如说在防腐上实行公开的中央省市领导人每年一度财产申报制度,又比如说作为一个党的一个部门,中共中宣部对全国新闻界发布命令是不是违宪,又比如说作为一个党的一个部门,中共政法委是根据宪法的什么条款有权向全国各级公检法发号施令呢?要不是政法委违宪,要不是中共的宪法本身就有问题,等等。而胡锦涛自从喊叫起“以人为本”以来,八、九年时间过去了,在这些对社会发展有根本意义的政治制度上的改革上,没有丝毫变动。
   
     其次就是指对民生社会发展有根本意义的工资制度、医疗保险制度、退休金制度、实行多年的城镇和农村户口双轨制何时中止、等等,从制度设计角度上看,或没有丝毫变动,或变动甚微。
   
     最后才是出了地震有遇难者时降旗致哀,减免农业税,等等。从这里看出胡锦涛喊叫起“以人为本”是 “无的放矢” “哗众取宠”。
   
   
     现在我们讲讲,为什么讲“以人为本”是“来路不明”。讲起“以人为本”的来源于,一说是战国时代的管仲,一说是孟子,一说是李世民,一说是希腊人普罗秦戈拉,一说是马克思,等等,一大群文人还在那论证各种提法之区别,论证只有马克思才是胡锦涛版的“以人为本”的源头,并特别说明,胡锦涛版的“以人为本”是一种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观点。
   
     在从1911年辛亥革命开始的中国近代史中,在伪满洲国的对外宣言和独立宣言
   
    中就出现了“民本主义政治”的字样。这里讲的“民本主义政治”按目前中国大陆出版的绝大多数词典的注释就是目前中国最为流行的“以人为本”。
   
     中央广播台编制的节目《车轮碾过的历史》中有这样的一段说白;“为了尽快摆脱令人尴尬的国际压力关东军参谋石原莞尔任命了满铁上海事务所的嘱托松木侠为国际法顾问,他的任务是负责起草伪政权的各种法律和制度,在这些印有满铁调查课字样的稿纸上,松木侠精心地勾画着一个伪政权的蓝图,虽然他的笔迹潦草,甚至还有多处的修改,但是一个傀儡政权的模型,还是在松木侠的手里象摆积木一样的被搭建起来,文件一个一个的起草完成,这其中就包括了满洲国的对外宣言和独立宣言,剩下的事情就需要召开一个会议,把这些写在纸上的文字变成一份伪政权的法律。1932年2月16日,日本人拼凑成立的行政委员会在沈阳大和饭店召开了满蒙新国家建国会议,讨论伪满洲国的国体和元首等问题。在这次会议上,一些人主张伪满洲国实行帝制,由溥仪担任皇帝,另一些人主张实行共和制,溥仪出任伪满洲国总统,两派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最后还是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一陲定音,确定伪满洲国的政体为执政政治。其实在东北行政委员会召开建国会议之前,日本方面就曾多次召集幕僚会议,确定“新国家”实行“民本主义政治”,国家首脑为执政等重要事项。行政委员会的争论只不过是个障人耳目的表演。”
   
     从这里说明了“来路不明”吧!
   
     下面重点讲一讲, 胡锦涛版的“以人为本”是不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观点?
   
    在这里我们无意将松木侠作为胡锦涛版的“以人为本”的源头。而在于想在下面通过日本政治宪政发展史来说明“以人为本”阶段在日本当代政治宪政发展史所处的位置,胡锦涛版的“以人为本”相当于日本当代政治宪政发展史中的什么时候的状态,它的后续阶段是什么阶段,它的再后续阶段又是什么呢。在这中间有什么规律可 循 呢?
   
    按照日本思想家宫崎滔天的看法,在大正年间(1918—1932)政党内阁出现前,日本实行的是官僚(元老)政治,它兼具军阀与政客的特征。明治维 新后,元老们认识到西方之所以强大是和先进的政治体制分不开的,但在关于学习西方政治体制上,明治元老没有以先进的英国政体为学习目标,而是考虑到日本的 独特情况,以德国的政治体制为版本进行复制,建立了兼具保守与进步的明治宪法体制。
   
     第一阶段“以君为本” 阶段。1889年2月11日(日本纪元节)举行宪法颁布大典,明治天皇正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 法》(即明治宪法)。它的最根本的特点是“以君权为基轴”,天皇拥有绝对权力。也就是说,实 行“以君为本”的政治理念。
   
     第二阶段“以人为本”但无普遍选举权阶段。(1918—1925)即“大正民主”的初级阶段。
   
     大正民主运动的理论指导思想是“天皇机关说”和“民本主义说”。
    
     “天皇机关说”是日本著名宪法家美浓部达吉在其《日本国法学》中提出的,他认为国家的统治权应归属“主权在民”的民众,天皇只是作为国家这一团体 的最高机构,继而他把国家机构分为直接机关和间接机关两大类。直接机关相当于立法、行政机构。其中议会的权力是国民赋予的,因此无需服从天皇的命令。
     “民本主义说”是东京大学教授吉野作造提出的。这里应补上一句,吉野作造是共产党先驱人李大钊所敬重的老师。1916年和1918年,《中央公论》相继刊载日本近代著名民本主义者吉野作造撰写的《论宪政之本义兼论达其善始善终之途径》和《再论宪政之本义兼论达其善始善终之途径》两篇政论文章,提倡民本主义,主张建立政党内阁和实行普选制。
   
     正是有了这些理论的指导,才有可能在1918年9月,出现日本历史上第一届真 正的政党内阁——原敬内阁。 到了加藤高明内阁上台后,1925年“普通选举法”公布,规定二十五周岁以上的男子 享有不受纳税限制的选举权,在选举前居住在某个地区一年以上的三十周岁男子享有被选举权。
   
     第三阶段 “以人为本”并实行普遍选举阶段。(1925—1932)即“大正民主”的正式阶段。直到1932年5月犬养毅政友会内阁倒台 为止。
   
     大正民主运动有着两个侧面:对内民主主义,对外帝国主义。亦即要求国内政治作民主改革,但对外却认同帝国主义政策。大正民主运动的对外认同帝国主义 倾向正是20年代日本二战前两大政党制定对外政策的思想基础。
   
     第四阶段 法西斯阶段。上世纪三十年代军部正是在“清君侧”的口号下发动军事政变,推翻民主政治,又在效忠天皇的名义下对外发动“圣战”。
   
     第五阶段 “以人的尊严为本”的阶段。(1946—至今)
   
     贵族院在1946年10月6日通过议案;在随后一日,下议院通过议案。10月29日,枢密院院会,天皇亲自出席,会中一致通过“修正帝国宪法改正案”。同日,得到昭和天皇的同意,成为法律。11月3日,在贵族院议场举办“日本国宪法公布纪念典礼”(日本国宪法公布记念式典)公布新宪法,在皇居外苑举办“日本国宪法公布纪念祝贺都民大会”(日本国宪法公布记念祝贺都民大会)。昭和天皇签署《日本国宪法》。根据规定,新宪法将在六个月后(即1947年5月3日)生效。
   
     日本国宪法中时常被列举的三大原则是:尊重基本人权、国民主权(主权在民)及和平主义(放 弃战争)。日本政治以这三大原理以及以“个人的尊严”作为是日本国宪法的最重要的价值为基调运行。在三大原则当中,尊重基本人权是最根本的原则.正因为每个人各自得到 作为人类最大限度的尊重,也因此各人的考虑在政治上不得不得到反映,故需要到国民主权(主权在民)。于是,在个人被尊重的前提下,不得不建立和平的国家及 社会,和平主义(放弃战争)的原则也被采用了。
   
    社会主义思潮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初传入日本, 《共产党宣言》、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马克思主义著作在日俄战争前后被译成日文。
   
     社会主义思潮在战后得到发展,几乎所有的在野党都在本党纲领中提到各种“社会主义”目标。60年代后半期以来,由于国际国内原因,“社会主义”在人们心目中的威望大幅下降,社会主义政党面临严峻考验。日本社会党在向坂逸郎领导的社会主义协会影响下,曾强调该党的阶级性和战斗性,并在社会党国际成员中以激进党著称。但是,该党经过70年代党内斗争,80年代最终与“劳农派”马克思主义决裂,走上社会民主主义的道路。日本共产党也在70年代对本党纲领作了两次重大修改,从党纲中删去了无产阶级专政。
   
    从上面介绍的日本当代政治宪政发展史,不难看出,目前二十一世纪头个十年的胡锦涛治下的中国政治宪政还处于日本的第二阶段,(1918—1925) 即“大正民主”的初级阶段。“以人为本”但无普遍选举权的阶段。而且我们在这里还须指出,在什么时候在中国实行普遍选举权?那还是遥遥无期的事呢!根不必讲,在什么时候在中国实行普遍直接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总理呢?!
   
   
     为什么讲,政治宪政和普遍选举是紧密相关的呢?
   
     目前,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它的宪法宣称,它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从政治宪政角度讲,“主权在民”。而人民又不是一、二个人,几个人;而是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那人民是怎样来行使权力呢?那就是通过普遍选举来实现。由于选举的内容、选举的方式、...等等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政治形态。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的直接形式,是全民公决和自由直接选举。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提出“为人民服务”;21世纪后,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核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始终代表最广 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今胡锦涛喊叫起“以人为本”;毛泽东、江泽民、胡锦涛讲的实貭上都是一个样,就是“主权在民”,而对“人民怎样来行使权力呢”这个问题却只字不提。也就是说,六十多年过去了,还是在原地蹈步,只不过是发出更响的蹈步声吧了。
   
     而要说响声呢,胡锦涛喊叫的“以人为本”哪能趕得上那朝鲜金日成于五十年代喊的的“以民为天”。目前二十一世纪头个十年的胡锦涛治下的中国政治宪政还不如五十年代的金日成时代。
   
     为了与古巴相比吧,下面让我们引述网上的一文
   
     “在 社会主义古巴,过去古巴市(县)级人代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而省级和全国的人大代表由市(县)级人代会代表选举产生,这点和中国现在类似,而1992年颁布的《选举法》后,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都由选民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而且人大代表不是由党组织推荐提名,而是由群众组织提名。” 这就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选举,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积极性,因此我们看到在2003年,全国只有1100多万人的古巴,除去没有选举权的未成年人,有“800多万名选民参加了19日的选举”而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则由占我国人口不到万分之一的几万名省级人大代表选出。在这一悬殊的比例下,又怎能保证当选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少数政治集团的险恶用心呢?
   
     我国革命胜利后,57年了法律也未规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内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都实行全民直选,这是社会主义史上前所未有的。由于我国市、省、国家的人大代表不实行直选,使这几级人大代表构成很不合理。尤其表现在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官员代表太多,作为人民主体的工人、农民的代表太少。“2005年全国‘两会,针对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占百分之七十的构成现状,有人就曾大声疾呼‘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官员代表大会!’官 员占到百分之七十,加上社会精英、企业家,这些人群的代表比重与他们在我国社会各阶层所占比重恰恰相反。也就是说,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大代表代表了百分之十 几的人群,而占总人口百分之八九十的民众只有百分之十几的代表。这种状况,是难以保证工人农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力,也难以维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 的切身利益。这样的代表构成也间接导致了以工农为主体的庞大弱势群体的出现也就不可避免。”(浅谈古巴、中国的民主选举制度 发布日期:2009/1/5 19:44:00 )
     讲到这里,我们己从与日本、朝鲜、古巴相比较来看,目前二十一世纪头个十年的胡锦涛治下的中国政治宪政还处于日本的第二阶段,(1918—1925) 即“大正民主”的初级阶段。目前2011年的胡锦涛治下的中国政治宪政还不如五十年代的金日成时代。2011年胡锦涛治下的中国政治宪政还不如古巴1992年颁布的《选举法》前的政治宪政。这哪里是与时俱进,分明是与时俱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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