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4, 2012

非暴力抗争是有效的


乌坎村民维权阶段性成果启示之二
杨建利

每一次有效的群体性维权事件,都会为我们研究公民运动提供很好的
案例,使我们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将未来的工作做得更好,乌坎事
件无疑是观察和研究目前阶段公民抗争的极好的切入点。

这次维权事件中,参与者、公民记者和有关媒体的努力,使我们几乎
在事件进行的同时,就可以了解到此次乌坎事件的大量的直观信息,
这是网络时代的优势,而这种优势本身也是乌坎民众抗争的手段之
一。迄今为止有关非暴力抗争的经典著作中较少有关于网络作用的论
述,但无可置疑的是网络已经并将更显著地在未来中国公民的非暴力
抗争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面对中国政府举世罕见的言论控
制,网络必将是民间力量形成相互理解、沟通、共同行动以及寻求外
界支援的关键手段,这一点在乌坎事件中表现得十分清楚。身处信息
时代,信息本身就是力量,抗争者的信息被传递出之后,一夜之间就
可能形成全球性的关注和声援,使当局的镇压成本急剧上升。

通过对乌坎事件的观察研究,我想把本文的重点放在对于非暴力抗争
的讨论上。

多年来,我是一个坚定的非暴力主义者,除了宗教信仰、价值观的原
因,策略层次上的考量也同样重要,因为我相信非暴力是有效而又代
价最小的抗争手段。有人说,面对没有底线地打压维权、民主活动的
中国政府,非暴力抗争的效果是可疑的。姑且不论在其它条件大致相
似的国家所发生过的成功的非暴力抗争事件,至少我们可以从乌坎这
个非暴力抗争的中国版本中得出正面的结论,那就是:非暴力抗争在
中国是同样是可以有效的。

在这次乌坎村民的维权事件中,有一个情节对我触动很大:当林祖銮
先生作为抗争的灵魂人物对几千名村民发表讲话时,他特别强调了这
样几条原则:

  1、团结,守纪律;
  2、文明,不伤害人,不伤害物件;
  3、讲真话,做真人。

我想,这足以表明抗争的非暴力属性。

非暴力抗争看上去并不激烈,也不主动追求与当政者的激烈冲突,有
时候会有意识地降低冲突程度甚至大幅度妥协,虽然很难对某一单一
决定的短期效果如何做出一般性定论,但是,对于非暴力的坚持可以
做到:

1、保持行动的正义性和正当性,避免正当的抗争行为被异化、被单
  纯的破坏和发泄所掩盖,而正义性和正当性是内部凝聚的根本力
  量之所在;
2、形成持续性抗争,无论当政者多么残暴,他们总是要为镇压尤其
  是暴力镇压寻找口实,抗争者的暴力行为往往是他们需要的最佳
  口实,而非暴力抗争一般会在当政者等待镇压口实的时候形成抗
  争持续性,乌坎证明,持续性是形成有效组织和产生有效领导人
  的关键,而这两点又是取得抗争成果的关键;
3、给对手留下妥协的空间,而不刺激对手采取最为激烈的镇压手
  段,无论当政者如何残暴,他们对于不同抗争方式的镇压手段还
  是有所区别的,暴力行为往往将妥协的道路在一开始就彻底堵
  死,而对手的妥协则可以使抗争者逐步稳固抗争成果,积小胜为
  大胜,最后达到抗争的目标。

非暴力抗争需要有很强的纪律意识,抗争者对于抗争行为的克制可以
为抗争运动赢得宝贵的时间。在专制统治下,民众处在权力的控制和
分割之下,即使权益严重的侵害,也不太容易形成群体性尤其是较大
规模群体性的抗争行动,而一旦较大规模的群体性行动得以展开,这
种组织起来的力量将大大降低统治者谎言欺骗和暴力威胁的效果,形
成一种迥异于昨天的“小气候”,这种小气候的存在非常有利于公民
意识、民主思想、自由观念的传播,更重要的是,它为公民更为团结
一致地采取行动创造条件,因此,尽量延长有效抗争的时间是很重要
的,它可能促使很多因素发生戏剧化变化。

相对于激进的暴力行为,非暴力抗争还大大降低参与者的个人风险,
这就有可能使更多的观望者加入到抗争队伍中,而所有的专制统治都
长期致力于阻挠、破坏公民的群体行动(单个人的抗争是可贵的,但
对统治者来讲,除非个体抗争者的社会影响力很大,否则,打压的难
度和代价较小),从非暴力抗争通过降低风险和较长时间的坚持来形
成更多的人群参与这一点来看,非暴力抗争相对暴力抗争来说,更能
对统治者形成持续有规模的压力,才更是致命的。而较大规模的群体
性抗争只要能够坚持一段时间,那么,就有可促使内部的有效组织得
以形成,从而使抗争行动的一致性增强,从而提高抗争的意志和有效
性。

非暴力抗争可分为个人抗争和群体性抗争,二者都可以提高专制者的
统治成本,为社会注入更多公民意识、民主思想等因素。个人抗争的
传统手段有很多,而且民众在维权过程中正在创造出更多的办法,但
本文讨论的重点在群体性抗争,因为,群体性抗争是抗争的更高阶
段,是维权运动、民主运动中不可缺少的关键一个环结。无论专制者
多么强大,在对具体民间抗争行为进行打压的时候,它必须创造局部
优势,比如说,用五个警察对付三个上访者,而一旦人数的对比发生
逆转,那么,这样的局部优势将不存在,比如说,100个全副武装的
警察也未必敢对上万名和平抗议者动手,相反,人数对比的悬殊如果
十分巨大,还可能导致现场镇压者的“反水”。我们知道,民众面对
专制者永远具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总体人数上远大于对方,民众之所
以总是处在被剥夺、被侵害的境地,是因为政府的有效组织性使专制
者可以对无组织的民众形成局部力量优势,从而将一次次的民间抗争
镇压下去。基于这一点,民间抗议者要取得成效,不应专注于一时一
地与镇压者对抗的强度,而应该以各种手段赢得时间,从而吸引更多
的参加者、关注者、支持者,并尽可能快地形成内部有效组织。这一
点,在乌坎事件之前的群体抗争事件中是比较少见的,所以我们往往
看到民众一哄而起,没有方向、没有策略,被镇压后很快就销声匿
迹,失去了抗争的意志。

到目前为止,尽管乌坎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被官方认可只是一个特
例,但群体性维权的内部组织往往以不同方式存在,如果维权行动能
够取得一些阶段性进展,避免被当局彻底打压并赢得一段时间,其内
部的组织性会以各种方式加强,乌坎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被认可,只
是维权运动中的组织性到了不得不为当局接受程度的一个表征。而抗
争活动的组织性形成之后,团结作为一个基本抗争策略是应该被高度
重视的。大量的维权事件表明政府对抗争者的打压存在“两手抓”的
策略:一方面暴力恐吓,另一方面用收买和利诱的手段分化瓦解,运
动的关键时候,不可忽视后面这一手段的破坏力。尽管抗争群体的内
部组织不具备很强的约束力,也没有合法的惩治手段,但基于正义性
的“小环境”一旦形成,其道义约束力还是很强的,这是民众自治的
重要基础。一旦带有组织性的“小环境”形成,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应
采取必要的宣传手段,强调抗争行为的正当性,揭露镇压者的恶行,
使“坐顺风车”、脱逃者和被收买者感受到舆论和良心的压力,从而
对内部成员形成更强的道义约束。

到目前为止,乌坎村民主要的诉求还在利益而非权利领域,目前还不
是欢庆最终胜利的时候,乌坎事件可能还会有反复,另外,从利益到
权利诉求的转化需要更多人一起采取行动,但是,每一次成功的维权
行动都会减弱民众的恐惧心理,并鼓舞更多的人起来采取行动(比如
2012年元旦刚过,福建晋江农民就高喊“向乌坎村学习”的口号,上
街游行要求讨还失地),无论如何,乌坎村民的抗争及其所取得的阶
段性成果已经表明即使面对中共专制政权,非暴力抗争也是有效的抗
争手段。不仅如此,我坚信中国公民运动过程中,普通的中国人将会
创造出经典的非暴力抗争案例,从而丰富非暴力抗争理论的内容。

(2012年1月2日)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12-01-03;www.rfa.org/
mand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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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事件的历史性意义

楚寒

一场村民维权抗争运动,把这个本来名不见经传的南国渔村变成了举
世瞩目的焦点,也变成了中国维权运动的历史转折点,变成了中国民
主化进程的标志性事件。

目前,乌坎事件以当局接受当地民众的三条基本要求告一段落。这三
条基本要求是:(1)放人(被拘禁的三个村民代表张建城、庄烈宏
等)。(2)归还先前猝死的村民薛锦波尸体。(3)承认临时理事会
合法。

12月22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乌坎村和民众交谈,一再表示将
满足村民的要求。广东省委还派出一个工作小组进驻乌坎村,根据村
民诉求,协助处理后续土地、财务、村官违法违纪和村委换届选举等
问题,每一个专案小组都将公布联系电话,“随时倾听村民诉求”。
随后,几千军警撤走,村民也撤了路障,乌坎村的生活逐步恢复正
常。

在这种情况下,连中央喉舌《人民日报》都发表评论《“乌坎转机”
提示我们什么》,这当然是对乌坎事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这或许表
明,广东当局和乌坎民众之间所达成的妥协是在最高当局的认可下进
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转向了事件后的乌坎
──谈判结果是否能落实?该村取得的成果是否可以保留?

事实是,目前在乌坎村,除了省工作组的几个人找村民调查外,村民
们大都不太说话,问什么事都是尽可能地避而不谈。张建城和庄烈宏
都是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来的,也就是说,政府还是把他们当作是
犯罪嫌疑人,而且他们都是签了“保证书”才被释放的,作为犯罪嫌
疑人,他们可以随时再被带走。因此,乌坎村民怎么能不忧心忡忡,
何况工作组人员及公安便衣在村里走来走去,街上还贴出了“严厉打
击无政府行为”、“打击黑恶势力”等标语。这些让人感到秋后算帐
的时候要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看乌坎事件?有人在微博上写到:“没
有选票,不要相信任何口号;没有监督,不要相信任何承诺;没有问
责,不要相信任何宣传;没有人权,不要相信任何为民;没有民权,
不要相信任何官员;没有自由,不要相信任何政权。”这种愤激之言
很令人痛快,但是却未必解决问题,因为从一种情况向另一种情况过
渡绝不是“全”或“无”,也绝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多成分的混合。
政治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事件具有多重意义价值和作用功能,因此我
们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究分析。

在我看来,不论乌坎事件的结果究竟怎么样,即使当局会秋后算账,
但其已对中国的历史进程发生了深刻影响,预示了重要的社会政治变
化必将发生。

首先,乌坎事件标志中国公民维权运动从单纯的维护经济利益转向争
取政治权利──以争取政治权利来维护经济利益。政治是治理天下之
事,是“分饼”之事,因此“政治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但是
由于中国60余年的“特殊国情”,政治成了“君(党)之所为,百姓
之所从”。当局可以搞各种政治运动整人、抓人,乃至杀人;相反,
民众一沾“政治”就被整被抓被杀,几十年来,不知有多少人由此终
生受难,甚至死于非命。

由于“6.4”血腥镇压,其后中国的社会运动、政治诉求被迫大大淡
化,而多以维护经济利益和自身权益为主要诉求。当然民众也因此在
高压下争得了一些公共活动的空间,但是,如果社会运动始终局限于
此,公民合法权益永远也得不到保障,因为如果民众没有政治权利,
就不可能保障自身人权,权力至上的结果必然是公民权利被肆意侵
犯。因此我们说,维权运动的发展必然要将争取政治权利、争取民主
权利提上议事日程。

乌坎事件正是应此历史召唤而发生,并且创造性地展示了这一历史的
转折点。乌坎村民赶走了官方指定的村政权,选举了自己的村官,并
且坚决要求当局正式承认村民直选村政权的合法性。这是乌坎事件的
核心。中国维权运动向政治运动转化的历史诉求,就这样被乌坎村民
凸显出来。顺变说一句,民众的政治诉求也在其它地区以其它形式不
断地提出,例如今年,北京的访民就组织了数个独立的人民代表参选
团。但是在中国,真正运用民主组织形式,成功地建立了社会基层民
主政权的,乌坎尚属首例!

其次,乌坎事件表明,所谓中国民主政治的基础尚不成熟的说法不能
成立。长久以来,中国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念:中国人不适应民主,
或说中国今天还不具备搞民主的条件。其实,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只能在民主实践中成长成熟,“光说不练”是不可能学会的,不准
说不准练就更加不可能。中国的问题,前30年是“不准说”,近30来
年则“光说不练”。如此,怎么可能使民主生活在中国成长成熟?仅
仅几个月,乌坎村民就争得了自由,并迅速建立了村民主政权。这不
有力地表明中国民主政治的条件已经成熟了吗?农民尚且如此,何况
城市?何况那些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显然,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当局始终限制政治自由,不准人民自由言论,不准开展民主选举,中
国的民主政治条件当然就永远不会成熟。所以,我们说,乌坎事件表
明:只要中国人民争得了政治自由,民主制度很快就可以建立和完
善。

第三,谁都明白,乌坎事件决不是偶然的,它是中国人民政治权利意
识和民主意识全面觉醒的象征。今天,整个中国几十年来积蓄的矛盾
正在走向全面爆发,尽管时间已经淡化了毛时代全面专政的血腥,但
“改革开放”以来积蓄的各种矛盾已使中国社会又成了火药桶,任何
事件都可能演化成难以收拾的社会灾难。当局已不可能象从前一样为
所欲为,其政策的选择余地已经越来越少,回旋的时间也同样越来越
少。乌坎事件的发生是必然的,即使不在乌坎爆发,也可能在其它地
方爆发。不管乌坎事件怎么解决,同类的问题也还会不断产生,直到
当局还政于民。

当局必须认真思考历史的出路,将解决突发事件问题和中国的民主转
型联系起来考虑,而不能指望临时抱佛脚。

从以上三点考虑,我认为:即使当局冥顽不化,对乌坎的承诺只是权
益之计、很快就会“秋后算账”,但他们不会走得太远──今天已经
不是过去,何况乌坎是全民起义,妇孺上阵,无论当局如何抉择,只
要它做得太过分,就会面临新一波的村民起义;届时它如果采取更严
厉的镇压,不仅会在国际上无法交代,而且在广东在全国也会引起更
强烈的反弹,当局将付出十倍乃至百倍的代价。

反过来说,当局可能会在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即使为了苟延残喘,
它也必须采取怀柔政策,即允许乌坎民选村政权存在。即使当局另起
炉灶──再立新政权,也不会不考虑乌坎的民意。更重要的是,当局
应该认识到:建立民选村政权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

1907年,满清王朝为了苟延残喘,尚决定用九年时间完成立宪。当今
中国,当局如果再不由下至上地放开民主选举,崩溃局面将不可避
免。如果当局要开启民主选举,首先要从村政权开始,从而给人民以
希望,为历史打开一扇和平转型的大门。

《“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一文说:“在面对具体矛盾冲突时,
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从乌坎事
件来看,村民的诉求点在利益,转折点也在利益。……‘乌坎转机’
告诉我们,要减少社会矛盾的触点、降低燃点,必须将社会管理摆在
更重要的位置,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这种说法虽然不失为开明,
却显然为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是就事论事,完全脱离了乌坎事件的
本质诉求,根本不足以解决问题。“降低燃点”一语表明,当局只想
不把社会弄得民怨沸腾,而根本无视社会需要在正义、自由、人权基
础上达致“和谐”。由此,其结果可想而知。

今天,中国民众的诉求已经不只是物质利益,更是政治权利:以民主
来保障人权!当局如果继续只以些许钱财来糊弄人民,那么最终只是
糊弄自己。

乌坎事件的历史意义对中国维权运动是明了的:只有争取到政治权利
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经济权和人权。我们看到,维权运动正在向政治运
动转化。再者,乌坎事件说明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基础已具备,问题在
于民众有无开展民主活动的权利。第三,乌坎事件显示中国民众的政
治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已成熟,全民“倒逼”政府还政于民的时代正
在到来。

从当局而言,尽管他们对乌坎事件有所反省,但如果他们只认为民众
要的是蝇头微利,而看不到民众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已觉醒,则将
丧失正确的判断和抉择,将把中国逼向灾难。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第68期2011-12-29;http://shuangzhou
kan.hri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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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迫切需要改革时间表

木然

经济体制改革有一个基本确定的时间表,而且每一步都有基本标志。
即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
饱问题,这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基本实现;第二步目标,1991年到20
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目
标,到21世纪中叶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政治体制改
革也需要时间表,这一方面体现的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也
显示政治体制改革的坚定与诚意。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客观事实表
明,如果再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必将陷入比上世纪80年代末更
为严重的动荡,因为那个时期是一部分人觉醒,现在是所有人觉醒。
政治体制改革不出时间表,会让所有人感到失望,让一部分人感到绝
望,让一部分人心死,让一部分人以死来对抗政治体制,正所谓,你
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死法,革命的速度就会超过改革的速
度。虽然革命不好,绝大多数人不喜欢革命,但如果政治体制改革不
加速,不列时间表,革命会不可避免的到来。

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时间表,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因素促成的:

第一,互联网迫使政治体制改革提速──互联网不同于传统的媒体,
不但表现在传播速度上,还表现在自媒体的制造上。互联网给参政议
政评政批政速政提供了条件。就拿微博来说,有人对此曾做过一个形
象的比喻:在微博里拥有十万粉丝,相当于一个新闻网站;拥有100
万粉丝,相当于一份全国性的报纸;拥有一亿粉丝,相当于一个国家
级的电视台,这就是自媒体的力量。互联网使传统的政治体制,不管
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中国政治体制来说,
互联网不但使政治体制改革重启,而且还使政治体制改革提速。信息
不是不流通吗?通过互联网流通。官员腐败不是捂着、掖着吗?互联
网给曝光。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很宏大吗?那就一点一点来,还原每一
个事件的真相,改变每一个事件的性质,揭露每一个事件隐藏的阴谋
诡计,让事实说话。政治体制改革时机不是不成熟吗?那就由网民告
知真相,告诉大家什么叫成熟,什么叫早熟,什么叫半生不熟。政治
体制改革的成熟与否,不是既得利益集团来决定,而是由公民来决
定,公民手中只要有选票,政治体制改革就成熟,选票是雨露,是阳
光,选票会让所有人从不成熟变得成熟。不过,政治体制改革还没做
好充分的准备,提速就提前到来,很有些动车的特点,出事在所难
免。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新思维──在毛泽东时代,统治基本上
靠传统思维,政治社会通行着阴谋、权术,不说谎办不成大事成为政
治社会的箴言、座右铭。但谎言统治得具备几个条件:这个社会是封
闭的,只有单一的信息源;这个社会是专制的,铲除异己是他生存的
本能;社会是群众社会,权力支配群氓。在改革开放时代,谎言统治
的条件没有了,谎言统治也就成为不可能,毛泽东那种政治思维必须
退出历史舞台。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民主自由法治新思维。不可否认,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用限任制代替终身
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具有了年轻化、专业化的倾向,言论自
由也有了存在的空间,法治观念在全社会也得到了一定的认同。同样
不可否认的是,政治体制改革总体上缺少新思

维、新视野、新观念。民主自由法治只有器的属性,没有价值属性,
民主自由法治观念存在着庞大的模糊地带,甚至同样一个词在理解上
大相径庭,鸡对鸭说情况严重,更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好人政
治、新权威主义政治混淆视听,使得政治体制改革列车被肢节。政治
体制改革视野狭窄,只向后看,只总结自己的经验,形成所谓中国模
式论,对西方民主经验或视而不见,或视为洪水猛兽,或搞自我封
闭,政治体制改革故做摸石头过桥之状。政治体制改革观念老套,对
普世价值怀有本能的排斥。实际上这与邓小平的观念背道而驰的,邓
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是针对毛泽东的封建主义说的,
他宣传的民主就是普世价值的,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还说要大胆吸取
人类的文明成果,也包括普世价值的文明。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重塑共
识,确立以民主自由法治为主流新思维,从而给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方
向和动力。

第三,政治体制改革迫切需要解决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国的问
题都达到了极端的程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官员腐败极其
严重,并且转移到官二代、官三代身上;官员滥用权力极其严重,强
征土地、强制拆迁、强力维稳,导致维稳的开支剧增;官员漠视民众
表达极其严重,强制堵嘴,破坏言论自由,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成为官
员维稳的信条;官员对代潮流拒斥极其严重,视民主为敌人;政府公
信力下降极其严重,谎话连篇,《宪法》与法律形同虚设,对人民的
承诺转瞬之间化为泡影;官员移民人数极其严重;两极分化极其严
重,两极分化的系数不但超过了警戒线,而且超过了动荡线;社会不
满意极其严重,微博的网民对政治权力充满着不信任,充满着讽刺与
嘲弄;群体性事件极其严重,今年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超过去11万,而
且大有燎原之势。有意思的事,群体事件中的人们越来越懂得维权的
策略,懂得维权的方式和方法,真正做到了有理、有利、有节,不断
以新的方式挑战执政者的智慧。在这些极端的问题当中,几乎都是权
力惹的祸,权力甚至是重大问题之源。想让惹祸的人再去解决祸端,
无异于左手砍右手。

上述重大问题都迫使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也迫切需要改革的时间表,
如果以十年为限的话,每一个十年年限都必须有确定的时间段、明确
的步骤、最终的目标。

第一个十年的第一步,由专制而达“训政”──这是孙中山的说法,
他的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民主需要启蒙,民主需要训练,民主需要
人们丢掉忠君思想、好人政治,需要从传统专制政治走出来,进入民
主政治社会。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这一步并没有走完,还需要继续
往前走。有人说中国已经进入“训政”时期,在这一时期,需要知识
分子与权力共谋,知识分子的“训政”不能单独行进,还得以权力
“训政”相互配合。权力也不能单独行进,还得以知识分子的“训
政”配合。知识分子的单独“训政”,容易陷入政治浪漫主义的误
区,权力单独“训政”仍然具有陷入专制政治的可能性。只有二者配
合,才能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牵制,共同推动“训政”的进
步。

第二个十年的第二步,由宪法而至宪政──一个国家,首先要确立的
就是人人得以遵守的秩序,这个秩序的实体标志就是宪法,把不符合
时代潮流的宪法内容都应该逐渐剔除,使之具有现代意义的宪法。在
这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有可为,因为宪法的完善,就需要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懂宪法、懂法律的人选进人民代表大会,要
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专职化、专业化、竞选化,要让不懂宪法和法
律的人退出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退出机制。

第三个十年的第三步,由宪政而达民主──这一步也是政治体制改革
的最终目标。没有宪政的民主只是原始的民主,很容易导致多数人的
暴政,所以得先有宪政,后有民主,当然这是从宏观上讲的,从微观
上说,谁先谁后得依具体条件而定。邓小平在80年代就说把选举扩大
到县一级,30年之后,这个任务不但没有完成,而且具有倒退的趋
势,某些地方的县委书记甚至成为“太上皇”,权力不受制约和限
制。“太上皇”现象只有靠县级选举才能解决,县长由当地所有选民
普选,书记由当地党员普选,按着邓小平的说法,普选在本世纪中叶
进行,时间也就还有四十年。没有县一级的选举训练,到本世纪中叶
选举就会成为空话。选举是一夜的事,选举成习惯则是百年之后的
事。即使如此,也要只争朝夕。

当然,对于政治发展来说,时间表可以及时调整,或慢或快,或先后
交叉,或同步行进,但时间表不能没有。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宪政
三步走,走的也不顺利,甚至还有倒退,但最终能够成功,也是因为
有了时间表。时间表对于权力者来说是个承诺式软约束、道德约束,
能使权力者有历史责任。有了这个约束,使权力者不敢明目张胆地破
坏时间表、挑战时间表。如果政治体制改革的没有时间表,任何人都
会采取拖延战术,最终把既得利益集团拖肥,把中国社会拖垮。有了
时间表,政治家就需要做事,就需要对历史负责。蒋介石父子在台湾
担责,中国领导人也会。

〔原载《公民》月刊,总第58期,2011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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