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名居委会主任贪污9000万被判死刑。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大连庄河市一社区居委会主任王仁财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亲属魏军等人,采取伪造转让协议、虚报饲养貂数等手段,贪污国家土地补偿款、貂款9000余万元,挪用征地补偿款15万元。2011年12月2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仁财死刑。(1月7日中国广播网)
(博讯 boxun.com)
短短两年多时间就贪污9000余万元,居委会主任王仁财被判死刑冤不冤?当然不冤。但这个死刑判决还是让人有点意外。据坊间传说,这年头“贪官不死”已成有中国特色的传奇。而无数事实似乎也都印证了这一点。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辽宁大连证券公司董事长石雪,贪污公款2个多亿,挪用公款1个多亿,另外伪造金融凭证企图诈骗央行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人曾大声疾呼:贪污2个多亿不判死刑需要一个理由!是的,这确实需要一个理由。可这个“理由”谁来给?至今似乎没有任何人来回答。
某些贪官不管贪污受贿金额有多么巨大,顶多也就是个“死缓”,并且死缓是能转无期的,无期是能转有期的,而有期是可以“保外就医”的。虽然王仁财还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行,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仁财死刑的,与挪用公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个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为何居委会主任王仁财只贪污了“区区”9000万,就被直接判处死刑了呢?这个案件判得很正确、很公正,但并不意味着里边没有透露出耐人寻味的信息。
首先,居委会主任官职太小。人们常说“七品芝麻官”,居委会主任算几品?简直不入品嘛。这样的小官那么短时间贪污数额如此巨大,让老百姓们怎么想?严重影响政府威信啊。如果因此而导致老百姓对更大的官员产生联想,岂不更是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更是不足以平官愤呀。这样的小官,也就在他那一亩三分地上蹦跶,没啥背景,也没多大能量——否则的话,他早当大官去啦。判处他死刑,既不必“投鼠忌器”,又能树立“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何乐而不为哩。
其次,居委会主任太吝啬,喜欢“吃独食”。居委会主任整了那么多钱,却都落了自己和手下小兄弟的腰包,并没有拿出钱来“烧香供佛”,为自己找靠山、编织关系网。你问在下咋知道这一点的?很简单,居委会主任已经被判死刑,并没有听到哪个上级官员因此受到牵连嘛。现如今要想成为官场不倒翁,就必须顾全大局,贪一点点,送一点点,自己再留一点点。只有这样,才能安全潜伏、长治久安啊。你总是吃独食,出了事谁管你?不落井下石就算对得起你啦。
综上所述,判处一名傻乎乎的居委会主任死刑,是可行的,是正确的,是符合现实的,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以上可行性分析既不对事也不对人,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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